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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共资源中心六项举措助推全市扶贫项目招投标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9-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是做好项目标前指导。积极为招标当事人提供政策咨询、程序引导、业务指导等服务,做到“问得清、答得明、办得准”,对开评标程序进行详细分解,确保重点扶贫项目预期完成招标工作。二是坚持与职能部门密切协作。按照“能快则快、能简则简、能优则优”的原则,优化服务举措,实现部门联动,做到“主动办、现在办、马上办”。三是抓好进场项目之间衔接。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为项目责任人,做到目标、进度、责任“三明确”,为开标项目提供24小时服务,确保各环节顺畅。四是强化业务知识普及。充分利用交易场所电子宣传屏、悬挂招标流程宣传图等方式,为项目成功招标提供有力舆论保障。五是积极探索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全面升级内部设备,为实现网上报名、网上质疑答疑、网上投标、网上评标等全程电子化、网络化、规范化、程序化操作打牢基础,提高交易效率,促进公平有序竞争。六是不断提高服务效能。通过召开公共资源交易座谈会、群众问卷等方式了解民意,梳理对开展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同时,严格落实重大项目班子成员带班跟踪制度,为扶贫项目及其它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