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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举措”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主体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1-0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上级各项政策措施,从项目进场登记到发布公告有针对性的提供政策法规、业务指导、信息咨询等服务。二是强化导向意识。为招标单位、代理机构和投标企业等招标投标当事人提供完善的导向服务,安排专人对接,及时了解服务需求,帮助解决招标投标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三是强化跟踪意识。采取项目招标跟踪服务的办法,及时了解项目招标的动态情况,按照项目招标的时间节点,从项目立项、政府评审、发布招标公告、开评、评标、发布中标公示、发放中标通知书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服务,对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为项目的高质量招标提供全面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