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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力做好春节前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1-2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是突出重点时段,强化春节期间禁放工作。加强春节期间社会面巡逻盘查和检查整治,重点查处流动兜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在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一查到底,依法顶格处罚。同时,重点落实易燃易爆、文物保护等七类重点保护单位春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逐家签订安全防范责任书,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强化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二是强化重点宣传,全面舆论引导。在广场、主要交通路口、小区、居民楼院、饭店酒店、沿街门店、商场、企事业单位等,通过入户宣传、张贴通告、发放一封信、拉横幅、贴标语、电子屏、新闻媒体、短信、微信及初冬宣传车、设立宣传站点等形式,全面营造禁放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加强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成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查处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提出改进措施,督促整改。同时,组织街道办、社区、村(居)委会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沿街门店、宾馆、酒店、商场市场、社区物业签订禁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