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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煤炭局多措并举力保煤矿安全稳定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1-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是大力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对辖区矿井瓦斯、水害及顶板防护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进行跟踪落实,确保对标达标,不达二级标准节后不予复工。二是严格落实春节期间包矿驻矿制度。从1月7日起至3月底,对全市煤矿实行监管干部包矿和煤业集团区域公司“一对一”逐矿包保制度,每周到所包矿检查督导一次,确保所包矿井安全稳定。各煤业集团区域公司对所属矿井逐矿实施包矿驻矿制度,确保矿井安全。三是严格执行假期停止作业制度。要求有井下作业活动的兼并重组煤矿和整合煤矿、国有骨干煤矿在春节假期期间停止井下一切作业活动,只准通风排水;井下确有检修任务的,要制定措施并提前上报。同时,要求所有矿井落实好矿领导值班、重要岗位值班及应急值守响应工作,假期期间所属煤矿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四是落实节后复工复产措施。要求各煤业集团区域公司,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生产、建设矿井逐矿、有序进行验收,坚决避免“一窝蜂”复工复产现象。同时。凡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没有到位、没有建立电教室“百分制考核”机制的,一律不予批准节后恢复井下作业活动。五是全面推进煤矿安全“体检”工作。要求煤矿企业开展月度矿井安全“体检”工作,“体检”结果以书面形式进行上报。执法监管部门对矿井自检自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自检不认真、走过场、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矿井,立即启动执法程序,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