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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见成效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4-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是以土地为股金的形式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通过集体统一流转土地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各类农业新业态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村民实行年底按股分红。如鸿畅镇涧头河村,借助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村民土地入股建立了禹州市涧头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目前,该村全部土地入股,与合作社形成了产业链合作关系,村民实行年底按股分红。二是以旅游特色资源为基础发展集体经济。鸠山镇、浅井镇、磨街乡、神垕镇、无梁镇等乡镇凭借文化底蕴深厚、交通便利等得天独厚的文化旅游资源,以旅游产业为基础,通过成员身份界定、量化集体资产股权,建立以旅游业为主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村民实行年底按股分红。三是以界定成员身份完善制度来保障经营性资产分红。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制定章程,群众积极参与组建理事会、监事会,对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运营实行制度化管理,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行静态管理,既规范了集体经济运营,又解除了村民收益分红无长期保障的忧虑。如夏都街道御史坊社区,属于村改居社区,在城区建设过程中保留了7处场院、3处门面房、1处大棚作为集体资产,每年出租收入用于社区办公和村民年度分红。四是以省级扶持资金入股合作社让资金变股金。我市现有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24个,通过结合产权制度改革量化股权,成立合作组织,利用省级扶持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上项目、搞投资,为村集体经济开辟了稳定收入来源。如花石镇河东张村,借助产权制度改革契机,建立由实佳面粉有限公司资金、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和村民自筹资金入股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总资金达到360万元,村民实行年底按股分红。同时该村通过合作社进行招商引资,成功吸引颍河新村三粉合作社等众多商家进村投资,促进了村民就业增收,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