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名称:禹州市气象局
二、单位概况:
禹州市气象局始建于1957年,属国家一般气象站,占地面积30亩,全局现有在职职工7人,退休职工3人。多年来,禹州气象人始终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和“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服务宗旨, 不断历炼弘扬“准确、及时、创新、奉献”的气象精神,初步形成了由天气预报、气候预测、人工影响天气、干旱监测与预报、气象灾害防御、农业气象与生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构成的气象服务体系,服务领域涉及工业、农业、商业、交通、建筑、林业、环保、水利、国土资源、旅游、消防等多个行业和部门。
三、单位工作职责: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订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负责气象情报和气象灾情的调查、资料收集和上报、建档,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承担天气、气候对城市运行、城市生命线工程影响的研究、开发和服务,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负责监督本区域内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气象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组织管理本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在本区域内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气象科普知识。
四、单位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便民服务电话:
内设机构有气象台、综合管理科、防灾减灾科和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气象台: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做好灾害性天气联防,加强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预警业务,开展24小时内上级灾害性天气预报和乡镇精细化要素预报的订正预报业务,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各级政府和领导部署、指挥工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提供决策服务;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农业气象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开展农业气象服务,针对粮食作物和本地特色服务产品开展农用天气预报、关键农事气象保障服务等,负责气候分析和预测以及农业气象预报服务总结等工作。承担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承担本行政区内所有气象技术装备的维护维修工作;认真做好汛期及应急气象服务值班工作,确保相关业务工作信息畅通。积极参与气象科普与宣传工作,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管理科:起草行政有关文件、材料、会议材料及领导发言稿等,撰写工作总结,起草工作计划,召集行政会,组织安排单位日常学习;及时做好外来文件、资料报刊、杂志等的签发、登记、送批、分发、收集;组织开展单位行政、后勤和行政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单位信息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和管理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各种内外部文件和资料;代表单位与政府主管部门、许昌市局或其他法人、社团、业主等进行接洽、联系。
防灾减灾科: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气象业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服务站和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贯彻执行禹州市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制定的方针政策、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落实许昌市气象局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计划、部署和指示。负责制定禹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定禹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规章制度,并做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禹州市人工影响天气装备、物资、器材的计划、供应、审验和技术保障,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便民服务电话:0374-8209100
五、对外办公电话:
市气象局办公室 0374-8607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