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全称
禹州市信访局
二、概况
禹州市信访局为行政单位,正科级规格。行政编制13个。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副科级专职信访督查专员3名,核定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个;股级领导职数5名。设置有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宣传调研股、接访联络和人民来信建议征集股、督查股、网络信息股。下设事业单位2个:即禹州市信访复查中心(规格为副科级),事业编制11个,核定主任1名;禹州市驻外信访工作站(规格为股级),事业编制8个。
三、主要工作职责
1.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中央、省、许昌市和禹州市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3.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4.承办许昌市委、许昌市政府及许昌市直机关向禹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向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5.协调处理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6.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市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
7.承担禹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市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工作。
8.承担禹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内部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能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行政、人事、机构编制、财务管理和会务安排、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文印收发、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协调各业务股室的工作;承担重要会议期间及敏感节点信访工作保障任务。
2.调研宣传股。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机关公文、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协调指导全市信访系统的调研工作;负责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工作建议;负责信访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信访数字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意识形态、信访宣传、新闻发布、信息、舆情等工作。
3.接访联络和人民来信建议征集股(市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负责群众来市上访的登记、接谈、转送、交办和督办;负责维护来访接待大厅及周边信访秩序,统筹协调市委、市政府信访值班工作,处置突发信访事件;负责协调配合职能部门接待处置特定群体来访工作;承担驻群众来访接待大厅有关单位的协调和服务工作。综合分析来访情况, 排查不安定因素,做好超前工作;对来访中反映的重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市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综合分析来信情况,筛选重要信息,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市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建议,收集研判社情民意;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
4.督查股(禹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检查指导全市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中央、省、许昌市及禹州市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在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履行“三项建议权”,落实“三个一”工作机制;督查督办赴京赴省赴许昌市涉访事项,协调处理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事项;综合协调全局信访业务工作,督查指导基层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全局业务股(室)的督办工作。承担禹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网络信访股。指导全市网上信访工作;负责办理各级信访部门转送、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负责登记受理群众通过网络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信访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6.信访复查中心。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许昌市委、禹州市委决策部署,协助机关组织实施全市信访事项复查工作。
(二)审查信访人提供的复查材料,决定是否受理。协调已受理信访复查事项临时成员单位,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出复查意见初稿,报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三)审查解决群众反映责任单位不按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及处理意见不规范等问题,落实复查意见。
(四)负责组织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为信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协调指导本单位的法律顾问,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为信访工作提供准确可行的法律法规支持,同时审核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五)协助上级信访复查复核部门做好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
(六)完成市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7.驻外信访工作站。
协助京、省、许昌市信访部门,做好我市赴京、省、许昌市上访人员的疏导教育工作;负责北京、郑州、许昌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加派的驻北京、石家庄、郑州、许昌、禹州东站沿线卡点信访值班工作,做好我市赴京、到省、许昌上访人员及沿线卡点赴京上访人员的劝返接回工作,维护好禹州对外形象。
五、办公地址
禹州市禹王大道95号
对外办公电话:0374—8184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