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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镇
【信息来源:禹州市人民政府】【信息时间:2023-11-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单位全称

禹州市古城镇人民政府

二、概况

古城镇位于禹州市东北部10公里处,镇西部为山岗丘陵,东部为平原,东邻长葛市,豫S103线、山浅路呈十字形贯穿全境,北距新郑国际机场30公里,南距禹登高速公路2公里,南水北调工程纵穿东部平原,交通便利。辖区面积53.82平方公里,全镇辖25个行政村,211个村民小组,  11940 余户, 50775人。现下辖基层党组织39个,其中党委1个,党总支部1个,机关党支部3个,镇直单位党支部4个,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5个,村级党组织25个,共有党员1656名。资源以煤炭和石灰岩储量为主。煤炭主要分布于南部,石料主要分布于西部一带。镇内企业部门类齐全,有“化工分离机械生产基地”“板框压滤机之乡”“三粉加工之乡”“地道中药材禹白芷原产地”之称。主要产业有化工机械、中药材加工、铸造、建材、三粉、泵业、罐盖加工等产业。通过党建引领,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荣获省级文明村镇、省级卫生乡镇、许昌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许昌市平安建设优秀乡镇等称号。深入推行“以文化人”文化引领工程,讲好身边故事,培育文明乡风,建设文明古城。持续开展“书香古城”读书交流、“道德讲堂”和“五美示范庭院”、“好媳妇、好婆婆”、“乡贤”评选创建等文明新风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8个村成功创建“许昌市文明村”,15个村成功创建“禹州市文明村”。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精耕细作做深做好做响“美而优”“特而强”的美丽乡村品牌,突出“一村一业、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有效探索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同步推进,初步实现了美丽乡村特色鲜明、错位发展、优势互补,13个村成功创建“美丽乡村”。

三、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搞好辖区内各村的工作,支持、帮助村民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4.负责编制和执行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领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村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乡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乡村、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建设活动,组织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7.强化公共服务,依法做好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科技、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8.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部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能

1.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同时承担党委、政府、人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镇应急和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负责党务公开等工作;综合协调政协委员联络、统战、民族宗教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经济综合管理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做好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工作;协助企业招才引智,集聚人才;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研究制定镇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信访办公室)。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服务工作;定期集中排查辖区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支持保障,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着力解决影响辖区内社会治安问题,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负责群众信访接待、登记、转送服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纵向上,推动镇综合执法机构与市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横向上,指挥调度辖区内派驻执法机构进行联合执法的运行机制;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根据赋权和授权情况,负责行使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村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农村规划管理、无证商贩、商店占道经营等的行政处罚权;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承担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8.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为辖区内企业群众办事提供公共服务;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负责实施考核、评比;负责拟订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权限内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类事项开展初审、呈报服务,实行集中管理。面向广大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积极开展党务政策咨询,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等服务活动;负责劳动保障服务工作,提供就业再就业信息、培训信息、富余劳动力转移等公共就业服务;负责辖区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救灾等民政公益服务性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管理和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生产流通、畜牧水产、水利、林业、农村能源、农教科等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10.综合文化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通过群众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文艺手段,向广大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并辅导村文化活动中心的工作;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振兴农村经济服务。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1.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村镇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制定村镇发展规划,依法对村镇房屋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12.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应急报告和应急反馈;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办公电话:0374—8621688      

便民服务电话:0374—8627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