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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龙镇
【信息来源:禹州市人民政府】【信息时间:2023-11-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单位全称

禹州市火龙镇人民政府

二、概况

火龙镇位于禹州市西9公里,是城郊接合部。辖区面积4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约3.8万亩;辖区内26个行政村,46个自然村,21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56762人。交通便利、区位优越。G234、S228、X020线横穿全境,禹神快速通道沿镇通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天然气输送管道贯穿全境。颍河和涌泉河在此交汇,属白沙水库南干渠灌区。在《禹州市城乡总体规(2015-2030)》中被定位为龙岗新城。省级卫生乡镇、省级卫生单位、许昌市综治和平安建设优秀单位、禹州市文明乡镇、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基础教育三年攻坚工作先进单位。

三、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发展工作,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的贯彻落实;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人才支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4.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保护体系;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5.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求助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6.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卫生健康、生态环境、民族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调解民事纠纷、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7.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发展;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8.负责市直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综合执法的指挥调度;负责辖区内由多部门协同解决综合性事项的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按权限管理市直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派驻机构负责人任免和工作情况考核评价提出意见;统筹管理下沉资金和人员;负责履行市政府赋予县级社会经济管理权限。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部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能

1.党政办公室。(03748631000)主要承担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同时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做好辖区内党代表、人大代表联络服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镇应急和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03748632969)。主要承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两新”组织、其他相关单位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镇、村两级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学习教育工作;负责宣传和舆论工作,协助开展网络舆情调查、处置工作;负责丰富群众文化娱乐和乡风文明建设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负责党务公开等工作;综合协调政协委员联络、统战、民族宗教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拓展党组织功能,打造区域化党建的开放式、集约化、共享性服务平台。  

3.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03748633816)。主要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经济综合管理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做好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工作;协助企业招才引智,集聚人才;拓宽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03748630902)。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研究制定镇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信访办公室)(03748633686)。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服务工作;定期集中排查辖区内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支持保障,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着力解决影响辖区内社会治安问题,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负责群众信访接待、登记、转送服务等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03748630911)。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纵向上,推动镇综合执法机构与市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横向上,指挥调度辖区内派驻执法机构进行联合执法;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根据赋权和授权情况,负责行使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镇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绿化管理、规划管理、无证商贩、商店占道经营等的行政处罚权;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及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防洪、排涝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及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7.生态环境办公室(03748630917)。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8.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03748630004)。负责为辖区内党务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工作;负责相关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办理职责范围内各类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负责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负责劳动保障服务工作,提供就业再就业信息、培训信息、富余劳动力转移等公共就业服务;负责辖区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救灾等民政公益服务性工作。

9.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养老服务中心)(03748633818)。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管理和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生产流通、畜牧水产、水利、林业、农村能源、农教科等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10.综合文化中心(03748638776)。负责通过群众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文艺手段,向广大群众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并辅导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工作;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振兴农村经济服务。

11.村镇建设发展中心(03748633776)。负责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村镇建设、城乡规划建设、工程建设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制定村镇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负责承担镇、村(社区)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加强城乡一体化和城镇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旧村改造、棚户区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依法对村镇房屋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12.退役军人服务站(03748630902)。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做好退役军人有关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应急报告和应急反馈等工作。

 

对外办公电话:0374—8631000      

便民服务电话:0374—863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