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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殊镇
【信息来源:禹州市人民政府】【信息时间:2023-11-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单位全称

禹州市文殊镇人民政府

二、概况

文殊镇位于禹州市西部20公里处,属伏牛山余脉。镇域内燕磨公路横穿全境,省道236、文方公路纵贯南北,交通便利,辖区面积64.25平方公里,山、岗、平各占三分之一。全镇辖34个行政村,103个自然村,286个村民组,12680余户,总人口52080人,耕地面积43660亩。现下辖2个党总支,45个党支部,党员1568名。境内煤炭企业3家,铸造企业21家,服务业3家,商业企业4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14家;养殖业106家,规模养殖业7家。全镇已形成陈南千亩核桃种植、韩洼迷迭香种植、边庄金银花种植、下白花椒种植四大农业生产基地,以及顾庄村森和鞋业加工基地。拥有国家文物保护单位关王殿、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弓子锣舞、非物质文化遗产花棍舞等传承文化和陈岗红色革命老区红色教育基地,铁山岭田园综合体建设正在蓬勃发展。

三、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搞好辖区内各村的工作,支持、帮助村民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4.负责编制和执行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领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本镇的干部。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乡村、文明单位建设活动,组织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7.强化公共服务,依法做好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科技、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8.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部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能

1.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全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同时承担党委、政府、人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全镇应急和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负责党务公开等工作;综合协调政协委员联络、统战、民族宗教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经济综合管理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做好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工作;协助企业招才引智,集聚人才;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研究制定全镇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信访办公室)。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服务工作;定期集中排查辖区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支持保障,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着力解决影响辖区内社会治安问题,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负责群众信访接待、登记、转送服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纵向上,推动全镇综合执法机构与市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横向上,指挥调度辖区内派驻执法机构进行联合执法的运行机制;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根据赋权和授权情况,负责行使辖区内镇村环境综合整治、镇区环境卫生、镇区管理、绿化管理、镇区和农村规划管理、无证商贩、商店占道经营等的行政处罚权;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承担镇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8.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为辖区内企业群众办事提供公共服务;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负责实施考核、评比;负责拟订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权限内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类事项开展初审、呈报服务,实行集中管理。面向广大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积极开展党务政策咨询,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等服务活动;负责劳动保障服务工作,提供就业再就业信息、培训信息、富余劳动力转移等公共就业服务;负责辖区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救灾等民政公益服务性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管理和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生产流通、畜牧水产、水利、林业、农村能源、农教科等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10.综合文化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通过群众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文艺手段,向广大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并辅导村文化活动中心的工作;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振兴农村经济服务。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1.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村镇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制定村镇发展规划,依法对村镇房屋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12.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应急报告和应急反馈;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办公电话:0374—8791021      

便民服务电话:0374—8792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