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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垕镇
【信息来源:禹州市人民政府】【信息时间:2023-11-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单位全称

禹州市神垕镇人民政府

二、概况

神垕神垕镇位于禹州市区西南20公里,是禹州市确定的区域发展副中心。北与文殊镇相连;西与磨街乡毗邻;东与鸿畅镇接壤;南与平顶山市郏县分界。省道S236、禹神公路、平神公路、禹郸地方铁路过境。全镇总面积49.1平方公里,山地面积占总面积的80%,镇区建成面积10平方公里,辖10个居委会,10个行政村,村民小组 147个,共8870余户,户籍人口4.8万人,常住人口7.3万人。辖区内现有党支部46个,其中镇直机关支部13个、非公企业支部13个,村(社区)支部20个,党员共计1261名。

神垕古镇景区由东、西、南、北四座古寨构成,全长3.5公里,保护面积达4平方公里,古镇区内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各种古寺庙、古民居、古祠堂等40余处,保存完好。是钧瓷艺术发祥地,神垕古镇禹州市列为三大旅游品牌之一,以钧瓷为依托,大力发展陶瓷产业,建有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和专业市场。

三、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党政机关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内部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能

1.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同时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做好辖区内党代表、人大代表联络服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镇应急和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两新”组织、其他相关单位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镇、村两级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学习教育工作,负责宣传和舆论工作,协助开展网络舆情调查、处置工作;负责丰富群众文化娱乐生活和乡风文明建设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负责党务公开等工作;综合协调政协委员联络、统战、民族宗教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拓展党组织功能,打造区域化党建的开放式、集约化、共享性服务平台。

3.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经济综合管理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做好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工作;协助企业招才引智,集聚人才;拓宽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研究制定镇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信访办公室)。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服务工作;定期集中排查辖区内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支持保障,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着力解决影响辖区内社会治安问题,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负责群众信访接待、登记、转送服务等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机制,纵向上,推动镇综合执法机构与市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横向上,指挥调度辖区内派驻执法机构进行联合执法;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根据赋权和授权情况,负责行使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镇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绿化管理、规划管理、无证商贩、商店占道经营等的行政处罚权;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及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防洪、排涝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及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7.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8.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辖区内党务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工作;负责相关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办理职责范围内各类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负责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负责劳动保障服务工作,提供就业再就业信息、培训信息、富余劳动力转移等公共就业服务;负责辖区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救灾等民政公益服务性工作。

9.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管理和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生产流通、畜牧水产、水利、林业、农村能源、农教科等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10.综合文化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通过群众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文艺手段,向广大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并辅导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工作;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农村经济振兴服务。

11.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村镇建设、城乡规划建设、工程建设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制定村镇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负责承担镇、村(社区)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加强城乡一体化和城镇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旧村改造、棚户区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依法对村镇房屋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12.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做好退役军人有关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应急报告和应急反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