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平安禹州”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进一步打牢社会治安管理根基,全面提升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是积极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为全面掌握我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近期,我们深入到市公安局及部分乡镇,就如何构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进行了调研。
一、当前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本评估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坚持把“保平安”放在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位置,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推进。一是基本构筑起点、线、面结合,重点区域、关键部位全覆盖的社会面防控网。在主要出城路口、县市交界处、易发案部位和路段组织公安机关设立治安卡点、执勤点、检查站,设点盘查。同时,将城区划分为4个巡逻区域,组织治安巡防队员200余名,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逻,形成了由公安巡特警大队管线、基层派出所管片、其他警队定点巡防的大防控格局。二是逐步建立起以专门力量为主、群防群治结合的大防控机制。不断强化基层派出所专防职能,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健全勤务运作机制;按照“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方针,积极推进打防控一体化机制建设;创建“虚拟社会防控网”,加强对虚拟社会的监控;充分发挥各警种优势,合理分工,做到时间上相互衔接、空间上相互补充,构建起整体作战机制。同时,由市综治委牵头,建立治安联防组织2848个,由派出所民警带队,根据季节特点、发案规律,在农村、社区、单位内部开展有针对性的巡逻防范工作。三是初步搭建起信息指挥、视频图像监控等技术支持的统一指挥调度系统。依托报警服务系统平台,采取“110一号通”的运行模式,建立起了集“110”接处警、突发事件指挥处置、应急警务活动组织协调等功能为一体、覆盖城乡的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同时,强力实施“天网工程”,切实提高视频监控的覆盖率和治安防控效果。2010年,全市共发刑事案件2549起,同比下降22.92%,并实现了17天的零发案记录,全市公众安全感调查位列全省县(市、区)第71位,比2008年的122位上升了51个位次,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的成效初步显现。
二、当前制约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不利因素
当前,我市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基本满意。但是,社会治安形势仍十分严峻,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思想因素仍大量存在。一是治安防范的认识尚未到位。相当部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村居组织认为治安问题是政法机关的事,把“属地管理”原则置于脑后,事前管理不到位,参与防范热情不高。部分职能部门和单位存在“重打轻防”的倾向。二是社会治安的形势不容乐观。由于我市人口多、地域广,贫富悬殊较大,特别是近年来由征地拆迁、资源归属、矿群纠纷等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较多,“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极易反弹,给维护社会稳定带来了很大压力。三是居民群众的防范意识不强。一些居民治安观念比较淡薄,城乡结合部和老城区居民物防、技防落后。四是治安防控的体制有待理顺。由于“严打”、“命案必破”的压力等原因,作为防范和打击犯罪的职能部门公安政法机关在思想认识、资源配置、政策导向等方面还存在打击是主业、防范是副业的倾向,治安防控工作在基层单位缺乏导向性和严格有效的考核,致使巡逻防控工作软化、虚化、弱化。
三、加强我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的对策构想
社会治安防范工作要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相结合,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落实治安防范措施,积极构筑指挥高效、打击有力、防范严密、控制有效、管理到位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
(一)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机制,实现整体配合的突破。
要全面构筑以公安“110”指挥中心为实战指挥中枢的治安综合防范指挥中心。该指挥中心应具备三重功能:一是社会治安打、防、控指挥调度功能;二是日常各种应急救助的指挥功能;三是发生重大紧急情况时的协调指挥功能。因此,建议尽快建立由城区向农村辐射的接处警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将各乡镇(办)专职治安巡逻队伍纳入指挥系统调度范畴,日常负责各自辖区治安防范工作,应急时由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形成覆盖全市的报警服务网络,增强快速反应效果。同时,理顺指挥系统、规范巡防区域、明确防范职责,使指挥中心成为能够全方位、全时段掌握全市城乡社会动态,能够及时准确预警预报,能够统一调度全市防范力量,能够跟踪情况和处置全过程,形成灵敏高效的治安防范实战指挥部,努力提高全市治安防范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规范运作机制,实现多警联防的突破。
一是建立勤务化的新型巡逻设卡防控机制。规范警力配置,科学调整警力部署,充分发挥现有警力资源潜能,把公安机关各种力量要素置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全盘有机整合,形成治安防控工作的整体合力。二是规范内部运行机制。刑侦、治安、交警、巡警、指挥中心等警种要建立沟通联系、治安形势研判等制度,健全打防控一体化机制。三是严密防控措施。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三级格局,部署实行常态、二级、一级巡逻防控模式,对每一体系警力进行详细分工,制订相应流程,确保民警在防控体系中规范运作。
(三)建立巡逻堵截机制,实现动态防范的突破。
一是在城区主干道巡逻堵截。各交通线、城市主干道由巡警、交警承担,根据巡警、交警、派出所等各警种的职能,科学合理利用警力、群防力量等资源,努力提高巡逻的“可见度”,提高社会面防控能力。同时,巡逻工作要与“110”接处警结合,合理配置警力,优化警力运作机制,加强卡口堵控网络建设,建立高效的快速堵截、查控机制,通过有效控制违法犯罪的“运动路线”,提高对暴力犯罪、流窜犯罪、街面犯罪的堵控、处置能力。二是在社区巡逻堵截。社区民警在日常防范和管理中,要组织社区群防群治力量,在社区内开展巡逻防范。要落实划段包干巡逻责任制,划定控制区域、时段,明确任务,实行责任制,促进工作落实。三是在出入口巡逻堵截。要尽快建成启用交通卡口系统,并不定期在市区各个出入口设立治安卡点、武装检查站,抽调专职民警24小时设卡值班,对出入城区的可疑车辆、人员进行排查和堵截,形成市际外围屏障。要把乡镇(办)专职治安巡逻队纳入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发案时统一使用,提高打击力度和打击防范效果。
(四)建立科技装备支撑机制,实现技防水平的突破。
首先要提高视频监控系统的覆盖面,加强社会单位(场所)、个人用户视频监控探头的建设工作。要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以街道社区和乡镇为单位,积极推动、指导社会单位(场所)、个人用户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要将所有新建和已建住宅小区、酒店宾馆、娱乐场所、商场超市、行政及企事业单位、金融系统等纳入视频监控建设范围并联入监控平台。要提高城乡结合部、广大农村的视频监控率,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及行政村的各主要路口、繁华地段、易发案部位要安装视频探头。通过织密社会技防网络,实现社会监控的全覆盖。其次要建设和完善实战型公安信息中心。要把加快信息中心建设作为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支撑点,进一步整合指挥中心、网警大队、信息情报中心资源,建立综合情报信息系统,按照“先易后难,放低门槛,扩大参与面”的原则,加速信息化基础项目的建设,构建信息“高速公路”和“高速列车”,努力建立“信息导侦、信息促防、信息促管”的网上作战机制。
(五)建立基础性防范机制,实现齐抓共管的突破。
一是加强社区(村居)防范。首先,要积极开展建设“平安社区(村居)”活动,城区住宅推广封闭式管理,新建小区突出技术防范,老旧小区和广大农村居民住宅侧重人防、物防手段,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互补的社区(村居)安防体系,构建社区安全屏障。其次,要推行社区警务战略。公安机关要按1000户或3000人左右配备一名社区民警的要求配齐社区民警,力争把更多的警力投入到社区治安防范和群防群治工作之中。要规范社区警务制度,保证足够的时间在社区开展工作,建立入户访查和巡逻为主的社区警务工作方式,增强社区治安防范效果。第三,要抓好内部单位自防。各乡镇(办)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督促指导辖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保卫组织建设,充实保卫队伍,做好内部安保和治安防范工作。第四,要提高群众自防能力。社区(村居)要根据不同时期的治安特点,及时向辖区单位、群众通报治安情况,通过积极开展防范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自防意识和技能。二是突出重点防范。一方面,要强化人口管理,预防重点人员违法犯罪。以流动人口管理为龙头,强化对流动人口聚居地、房屋出租户的管控。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实行流动人口分类管理制度,对流动人口中的高危人群开展重点监控。要积极探索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方法、新形式,加强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刑释解教、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有劣迹青年的帮教工作机制,确保不漏管、不失控。要加强农村留守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守护工程,对特困留守人员家庭实行结对帮扶,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另一方面,要突出行业场所的阵地控制,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对特种行业的管理要做到“放而不乱,管而不死”,严格审批、检查和监督制度,并根据事前服务、事中管理、事后监督的原则,强化管理服务。对于易滋生犯罪的公共场所、娱乐场所要加强管理和整顿,建立健全娱乐场所治安联防机制,坚决查禁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三是整合防范力量。首先,要充分整合公安机关内部力量,积极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严密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在城区派出所普遍实行“三队一室”(即:社区警务中队、治安巡逻中队、案件查处中队、内部勤务室)岗位设置,实行弹性、错时、正副班等工作制度,建立适应动态社会治安环境的新型警务机制和运行机制,真正实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将主要警力重点摆防在全市主、次干道、重点要害部位及高发案、易发案路段。其次,充分整合单位内部巡防力量,大力加强单位内部的治安防范。一方面,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规定,通过完善安全责任制,确定重点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监督指导单位内部设立保卫组织机构、配齐内保力量,加大单位防控网络建设的投入,健全各项保卫制度,积极协调组织好单位内部干部、职工、专职保卫力量加强对单位内部的治安巡逻防控。另一方面,要积极培植城市保安力量,扩大保安服务范围,增加保安员数量,提高保安员素质,并在全市所有金融网点、大中型商店、宾馆、行政和企事业单位、成建制的居民小区和公共娱乐场所全面派驻合法保安队伍。最后,充分整合群防群治队伍力量,调动各方之力参与治安防范。要依托各级综治部门,对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进行有效整合,科学管理,不断加强治安信息员、安全巡逻员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加强和壮大其力量。尤其是要在每个村(居)选聘一名专职村级综治协管员,承担起村级民事调解员、安全巡逻员、综治宣传员、治安信息员等作用,使村级综治协管员切实成为基层维护治安稳定的第一道屏障。
(调研组:赵 明 刘锋领 宋占京 赵群卓 宋炎宾 赵宁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