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生医学证明
(1)办事依据: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卫妇发[1995]第10号)及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母婴保健技术职务许可证等工本费标准的通知》(急计价费[1996]1222号)。
(2)办理程序:现住院产妇:由产妇家属带婴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准生证及婴儿姓名,到医院产科主任处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到收费处缴工本费肆元,然后到医院医务科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已出院产妇:带婴儿母亲病历复印件到医院产科主任处开具出生医学证明,然后到医院医务科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其它手续同现住院产妇。
(3)收费标准: 工本费肆元
(4)办理时限:当日
(5)咨询电话:8226015
(6)监督电话:8182415
2、医学诊断证明:
(1)办事依据: 《执业医师法》
(2)办理程序:就诊患者,需要医学诊明的由主治医师开具诊断证明书,到医务科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已出院患者,带病历复印件到经治医师处开具诊断证明,到医务科盖章。
(3)收费标准: 不收费用
(4)办理时限:当日
(5)咨询电话:8226015
(6)监督电话:8182415
3、复印病历:
(1)办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例管理规定》
(2)办理程序:
Ⅰ.为充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及隐私权,患者若需要复印病历,需携带符合相关手续(详见下)。
①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信函)
②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③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代理人者,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及其近亲属、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④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患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⑤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须提供公安、司法机关介绍信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Ⅱ.病案室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复印。
Ⅲ.复印病历后,医务科加盖公章。
(3)收费标准: 不收费用
(4)办理时限:当日
(5)咨询电话:8226015
(6)监督电话:8182415
4、X线计算机体层(螺旋CT)平扫检查收费
(1)办事依据:《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厅2001年8月制订)
(2)办理程序:经治医师开检查单,患者或委托人到收费处交费后,到CT室进行检查。
(3)收费标准:200元/次
(4)办理时限:当日
(5)咨询电话:8226067
(6)监督电话:8182415
一、职能科办事公开事项
1.院长接待办公室: 每周五为接待日。
咨询电话:8226003
监督电话:8182415
2.督查科职责:院内督查及接待患者投诉等工作。
联系电话:8226096
二、门诊部公开事项
门诊部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小儿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中医内科、皮肤科、肛肠科、换药室、中西药房、收费处、输液中心等。
设门诊值班主任,职责:接受处理患者在就诊过程中的一切事务。
咨询电话:8226075
监督电话:8182415
三、住院部公开事项
我院现有临床科室六个,开放床位110张。
(一)临床科室功能与主治
1.内科病区:收治呼吸、心血管、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疾病及其他内科急症、杂病等。
咨询电话:8226017
监督电话:8182415
2.急诊科:收治脑血管病、消化系统疾病及。
咨询电话:8226216 8182416
监督电话:8182415
3.外一科:设有普外、胸外、肝胆外科、泌尿等4个专业,主要收治腹腔、胸腔脏器损伤和食管癌、肺癌、肝癌、胆管癌、胃肠癌、阑尾炎以及泌尿系疾病等。
咨询电话:8226021
监督电话:8182415
4.创伤外科(外三科):设骨伤专科、神经外科2个专业,其收治范围是四肢创伤骨折、周围神经、周围血管损伤,颅脑外伤,颅骨、颅内肿瘤、高血压脑出血、脑血管畸形、椎内肿瘤等病症。
咨询电话:8226023
监督电话:8182415
5.妇产科:包括妇科和产科2个专业,主要开展妇科各种手术,以及孕妇围产期保健和产妇及新生儿保健咨询服务,治疗各种不孕不育、各种妇科疾病。
咨询电话:8226020
监督电话:8182415
6.五官科:开展耳鼻喉、眼、口腔科内外科疾病治疗工作。
咨询电话:8226025
监督电话:8182415
7.手术室:可供内、外、妇、儿各科手术提供麻醉服务,如蛛网膜下腔麻醉、硬腹外腔麻醉、背全阻滞、骶骨麻醉、静脉全麻以及较为复杂的支气管扩张麻醉、硬外插管全麻联合麻醉、静脉复合麻醉等麻醉新技术。
咨询电话:8226026
监督电话:8182415
(二)病人住院流程
1.非医保病人
患者经医师诊断后须住院者,由经治医师建议住院科室,并开具住院证明。持证明到需住院科室后,由当班医生出具住院手续到住院部大厅住院处缴费并领取病历表格, 到住院科室后由当班护士长安排床位,接受治疗。
2.医保病人
(1)医保病人审批程序
参保患者来院就诊时,须持医保证及IC卡,经医保医师诊断需住院治疗或检查,并且符合《禹州市医疗保险病种》目录的,由医保医生认真填写医保审批表,在医务科加盖 印章即可。参保患者住院其间,需要做特诊、特检的,由医保医生填写审批表,到医务科盖章。
(2)就医流程
参保患者持《医疗保险证》和IC卡到医院门诊医保医生处就诊,经医师确认参保人员身份,并符合《禹州市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范围,医生填写入院证,参保患者持入院证到医院医务科办理适应症院登记手续(入院证加盖医务科印章)
参保患者持入院IC卡和入院证到住院部办理入院手续,IC卡暂放住院部。
病房医务人员要尽量为参保人员安排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范围标准的住院床位,参保患者主动要求提供超标准住院床位的,医务人员要向参保人员讲清,超标准部分费用由参保患者自己负担。
参保患者住院期间,需使用乙类药品和自费项目的定点医疗应提示参保患者,征得同意方可使用,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字认可,就诊医师自行提供超规定的医疗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医疗机构负担。定点医院机构要对住院参保患者的用药、诊疗情况实行一日清单告知制度。
参保患者经诊治,符合《禹州市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管理暂行办法》出院标准,由医生开具出院证,可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参保患者办理结算手续时,属个人负担的医疗费,可用IC卡刷卡记帐,也可现金支付,预交押金多退少补,属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疗机构结帐。
定点医疗机构打印结算清单,交付患者签字认可,同时参保患者收回IC卡。
四.急救站公开事项
1.急救电话:8192995 8226095
2.值班时间:全天24小时值班
3.任务:负责各类急、危、重病员的院前急救工作,并做好病员的入院工作。承担我市大型集会、重大比赛和活动、突发事件的现场急救工作。
4.办事依据:《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厅2001年8月制订)
5.办事时限:随叫随到
6.救护车收费标准:20元(含10公里,以后每公里2元)。
7.咨询电话:8192995 8226095
8.监督电话:818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