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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体育局政务公开事项
2010-08-06 09:40  出自: 禹州   编辑: 金松辉  审核: 谢春雷


局政务公开事项

 

教师技术职务评审
  一、办事依据
  1、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职[2003]20号)。
  2、关于印发《许昌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许职改办[2005]2号)。
  二、办事职责
  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教师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进行认定。
  三、申报初级教师技术职务所需材料
  1、评审表或认定表
  2、评审简表
  3、资格审查表
  4、各种证书
  5、须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办理程序及结果
  1、受理:承办人对申报初级教师技术职务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申报材料。
  2、认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初级教师技术职务认定委员会认定。
  五、办理时限
  120天
  六、办理纪律
  承办人不准超范围受理和超越职权审批;不准违反程序办理;不准无故不受理;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
  七、监督办法
  对违规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8880092     8880098

教师资格证办理
  一、办事依据
  1、《教师法》
  2、国家教委教人[1995]110号文件
  二、办事职责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全市符合申请教师资格条件的师范类及非师范类毕业生进行资格认定。
  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1、毕业证
  2、身份证
  3、普通话等级证书
  4、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合格证(非师范类)
  5、各种证书复印件
  6、体检表
  7、思想品德鉴定表
  四、办事程序
  1、受理:承办人对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申请材料。
  2、认定:经审查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对后学历人员及非师范类毕业人员,还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发证: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认定合格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五、办理时限
  各类材料审核后,9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六、办事纪律
  承办人不准超范围受理和超越职权审批;不准违反程序办理;不准无故不受理;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
  七、监督办法
  对违规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8880092     8880098
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一、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二、办事职责
  审批全市民办中小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其他文化教育培训机构。
  三、申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所需材料
  1、申办报告;2、举办者资格证明文件;3、拟任校长,其他行政负责人,教师资格证明文件;4、拟办教育机构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5、拟办教育机构的章程和发展规划;6、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办理程序
  1、受理:承办人对申报民办学校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申报材料。
  2、审批:民办学校由我市教体局审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办)中心学校对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实地考察,教体局经审查同意办学后,出具批复;筹建工作基本完成后,根据申办者提交的申请,组织设置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并于收到办学申请的20天内完成评议和考察,定出评议或考察报告,30天内作出审批决定;颁发办学许可证。
  五、办理时限
  30日
  六、办事纪律
  承办人不准超范围受理和超越职权审批;不准违反程序办理;不准无故不受理;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
  七、监督办法
  对违规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8880092     8880098
优秀(十佳)班主任评选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暂行规定》
  二、办理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进行优秀(十佳)班主任评选。
  三、申报材料:
  1、个人申报表
  2、学校推荐材料
  3、学校公示报告
  四、办理程序
  1、受理:承办者在公开评选条件、标准、名额、层层推荐、选拔上报的基础上,受理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各项材料。
  2、评审:根据有关规定,申报许昌市级的报许昌市教体局进行审定并以文件形式公布评审结果;申报禹州市级的由市教体局组织的评审小组审定后以文件形式公布结果。十佳班主任在优秀班主任评选结果中遴选产生。
  五、办理时限
  许昌市:90天;禹州市:60天
  六、办理纪律
  承办人不准超范围受理和超越职权审批;不准违反程序办理;不准无故不受理;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违规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监督办法
  监督举报电话:8880092     8880098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
  一、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暂行规定》
  二、办事职责:
  依据有关规定,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评选。
  三、申报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所需材料:
  1、个人申报表
  2、学校、乡镇(办)公示报告
  四、办理程序
  1、受理:承办者在公开评选条件、标准、名额层层推荐选拔等额上报基础上,对符合县(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受理。
  2、评审:根据有关规定,教体局组织评审小组初评后,报市政府审批并由市政府以文件形式公布。
  五、办理时限:
  60天。
  六、办事纪律:
  承办人不准超范围受理和超越职权审批;不准违反程序办理;不准无故不受理;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
  七、监督办法
  对违规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8880092     8880098
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一、办事依据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二、办事职责
  负责全市学校领导干部选拔、推荐、考核、任用、调整。
  三、办理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评议、考核,结果向群众公示。
  四、办理时限
  公示7天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批复任用。
  五、任何人不准超越范围、超越职权、违反程序办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六、监督办法
  对违规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监督举报电话:8880092     8880098
招生考试
  一、办理依据
  1、《许昌市普通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3、国家、省、市关于成人高招、普通中专、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
  4、国家、省、市关于小学升初中的有关规定
  二、办事职责
  负责全市高招、成人高招、自学考试的组织、报名、考试工作,市区中招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办理程序
  组织报名、考试、评卷、建档、录取;中招统招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向社会公开。高中招生录取时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小学升初中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自学考试成人高招招、普通高招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考试纪律,及时公布成绩。
  四、办事纪律
  任何人不得超越权限扩大招生计划,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
  五、监督办法
  对违规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8880092     8880098
治理教育乱收费
  一、办事依据
  1、省、市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关规定
  2、省、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方案
  二、办事职责
  监督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乱收费行为;检查中小学收费执行情况;受理有关违反收费政策的投诉、控告。
  三、办事程序
  1、受理:承办人对投诉、控告乱收费举报进行受理。
  2、对需要检查的乱收费事项进行立项。
  3、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调查;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检查情况报告;
  4、根据检查结果,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提出处理建议。
  四、办理时限
  20天
  五、办事纪律
  承办人不准无故不受理,不准超越职权受理,不准违反程序办理,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六、监督办法
  对违规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8880092     8880098
中小学危房改造及学校安全
  一、办事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1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3、教育部、卫生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4、《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5、《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14号令)
  二、办事职责
  监督检查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及全市学校安全、饮食卫生工作情况及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全市学校校舍、学生饮食卫生安全情况。
  三、办理程序
  1、由各学校对本校危房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市教体局申报,由房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并出具危房鉴定报告,上报省危改办立项,确定危房改造项目。
  2、对需要检查的学校安全、饮食卫生项目进行立项;
  3、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调查,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检查情况报告;
  4、根据检查结果,作出处理决定或提出处理建议。
  四、办理时限
  20天
  五、办事纪律
  任何人不准擅自立项检查,不准超权检查,不准违反程序检查。
  六、监督办法
  对违规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政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8880092     8880098
国家三级运动员申报
(1)办理程序:1、市教体局受理;2、市教体局审查;3、市负责局长签字;4、办证。
(2)申报材料:1、个人申请书一式两份;2、国家三级裁判员申请审批表一份;3、有关证明材料,主要指参加市(县)级体育比赛时间、获奖情况、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4、两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3)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10元人民币。
(5)承办单位:教体局
(6)咨询电话:8183589。
群众体育团体报批
(1)办理程序:1、教体局受理;2、教体局审查;3、局长办公会审批;4、办理许可证。
(2)申报材料:1、申请书;2、有固定的场所、符合标准的设施和设备;3、有按等级资格要求的从业人员;3、有一定的注册资金;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3)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免费。
(5)承办单位:市体育局
(6)资询电话:8183589。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申办
(1)办理程序:1、受理;2、审查、审批;3、交市民政局登记备案;4、办理经营许可证。
(2)申报材料:1、申请书;2、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3、法人证明;4、与经营项目相应的场所。5、必要的资金和符合标准的体育设施器材;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免费。
(5)承办单位:市体育局
(6)咨询电话:8183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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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HZCMS协同内容管理系统 内容管理专家 publishdate:2012/03/20 17: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