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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对象及条件: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农村计生双女户父母。
政策内容:每人每月增发40元基础养老金。
办理程序:持本人身份证、民政或卫计委相关证明到户口所在乡(镇)人社所办理。
办理单位: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207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