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的通知》(豫脱贫组〔2017〕34号)和《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2017〕216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上报的2020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以批复,并就做好项目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市农业农村局作为产业扶贫工作牵头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要求组织乡镇、村与禹州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带贫协议,并做好扶持资金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乡镇合理安排使用村级集体经济收益金,确保村级集体和贫困人口收益。
二、严格把握程序。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将资金拨付到位,并按照阳光公开的原则,对扶贫项目、建设内容、收益分配等情况要严格落实好公告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加强资金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市财政、审计、监察、扶贫等部门,严格按照各级关于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效益,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附表:禹州市2020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汇总表.xls
监督电话:国务院扶贫办 12317
禹州市财政局 8112612
禹州市扶贫办 2078009
禹州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