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新增许昌市派第一书记2020年专项工作经费的通知
各乡镇,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许昌市财政局 许昌市扶贫办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第三批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许财预指〔2020〕144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全面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许昌市派第一书记的保障工作,现新增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17万元(详见附表)。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许昌市市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经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许财农〔2017〕14号)有关要求,全面做好许昌市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经费资金管理工作。市委组织部会同财政部门做好第一书记专项经费的分配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将第一书记专项经费下拨到各乡镇;各乡镇要认真做好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严格支出范围,确保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附表:新增许昌市派第一书记2020年专项工作经费分配表.xls
禹州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4日
监督电话:
国务院扶贫办 12317
禹州市财政局 8112612
禹州市扶贫办 207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