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豫脱贫办〔2020〕63号)和许昌市工作有关要求,对我市2021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了调整完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1年7月14日——7月23日)。
监督电话:禹州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78009
附件:禹州市2021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统计表.xls
禹州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