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省委省政府环境督查 > 边督边改

禹州市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9批)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1-2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1900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禹州市神垕镇南大一组组长袁某某等人占地,毁村民树、菜开料场,挖山采石卖,起风时扬尘很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被投诉地方为一座荒山,该荒山由村民徐某某承包,非群众反映的袁某某所有。该荒山有一处挖石点为南大村村委会修渠、垒堰、垒墙等公益性开采山石遗留点。根据规定,就地采挖砂、石、土用于公益性建设的,不办理采矿许可证,不缴纳资源补偿费。

处理处罚情况:该处挖石点已恢复地貌。

问责情况:无。

二、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1900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禹州市鸿畅镇新杨楼村龙岗电厂,往村南方向沟内倾倒粉煤灰,刮风扬尘污染村庄,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禹州市鸿畅镇王沟村两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由该村村民对反映的上述地点(自然形成的沟壑)进行平整,后该村村民购买粉煤灰倒在沟内进行平整,共计约2000吨,非龙岗电厂倾倒的粉煤灰。平整过程中粉煤灰堆采取了覆盖抑尘措施。

处理处罚情况: 因该处不适合使用粉煤灰进行平整,要求11月30日前清理到位。

问责情况:无。

三、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1901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禹州市浅井乡郭泰路口,洗沙厂又开始偷偷生产了,每天晚上11点左右开始洗砂,洗砂水到处乱排,粉尘特别大,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举报发生前,禹州市浅井镇政府已对洗砂厂生产设施实施了拆除,但当时洗沙场遗留有少量报废设备和石沫没有完全清理到位。

处理处罚情况:已将现场遗留的设备和石沫全部清理到位。

问责情况:无。

四、禹州市  受理编号:[2018]督察许昌市197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赵某某粉渣回收厂,散乱污企业,铸造粉渣露天堆放,未覆盖,未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

调查核实情况:该厂是一家临时储存铸造废渣点,2018年9月份已被禹州市火龙镇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过取缔,后又反弹。

处理处罚情况:已取缔到位。

问责情况:火龙镇党委正按程序对火山赵村分包干部和火山赵村负责人进行问责。

五、禹州市  受理编号:[2018]督察许昌市198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花石镇237省道海洋石化加油站后面,该处收售锯末,大量露天堆放,未覆盖。

调查核实情况:该收售锯末点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等抑尘措施。

处理处罚情况:全部锯末已清理完毕。

问责情况:花石镇党委正按程序对许屯村分包干部和许屯村负责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