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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11批)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1-2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2100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禹州市颖川大道学府春天楼下一个卖叫花鸡店、一个沙县小吃店,虽装了油烟净化器,但油烟还是很大,污染楼上的住户,要求取缔。

调查核实情况:上述餐饮店均办有营业执照和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使用液化气,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且运行正常。

处理处罚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二、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2100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禹州市火龙镇崔庄吕沟路口临大路不远有个做有色金属的厂,烧煤呛的很,污染环境,以前举报过取缔了,现在又开始生产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厂为家庭式作坊,有一小型火炉,院内环境差,发现有使用燃煤。

处理处罚情况:已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该小作坊取缔到位。

问责情况:无。

三、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X20181121001

该问题与许昌X20181119008处理结果相同,已公示。

四、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X20181121002

该问题与许昌X20181119011处理结果相同,已公示。 

五、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X20181121003

该问题与许昌X20181120009处理结果相同,已公示。

六、禹州市  受理编号:许昌X2018112100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禹州市花石镇神林店村王某某铸造厂每天后半夜到早上8点生产,烟尘大、气味刺鼻、声音特别难听,严重污染环境。要求夜里不准生产,把生产原料换换。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企业中频电炉配套安装有除尘器,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为降低生产成本,曾在错峰电价时段(夜间12点至早上8点)进行过生产。根据企业提供的监测报告显示,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

处理处罚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七、禹州市  受理编号:[2018]督察许昌市254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禹州市无梁镇簸箕掌金利祥石料厂周边1.多处矿山未及时进行生态修复;2.多处石料无防护措施随意堆存。

处理处罚情况:1.责令现有石料企业立即对无防护措施的石料进行覆盖,并在开采作业时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2、责令矿山企业制定矿山生态修复计划,并按照修复计划有序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3.针对历史遗留矿坑,禹州市已制定出台了《禹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弃矿点(坑)生态修复的实施方案》,由所在地乡镇政府按照方案要求实施生态修复。

问责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