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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贯彻落实许昌市“四个一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2-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许昌市委办公室、许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许昌市“四个一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许办〔2018号〕17号)文件精神,确保产业转型发展促进年活动取得实效,圆满完成我市年度工业各项目标任务。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以省、许昌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许昌市“四个一百”专项行动,围绕禹州市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转型为重、生态优先、民生至上”发展主题,坚持“重中之重在产业、核心是创新、关键是项目”工作思路,加快推进我市产业转型发展促进年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服务培育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优化区域金融环境,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为企业营造环境,创造条件,确保年底前取得明显实效,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县级领导联系服务企业专项行动

以解决许昌市所联系15家工业企业发展困难和问题为重点,按照《2018年全市领导干部联系规上工业重点企业工作方案》(禹办〔2018〕17号)要求,深入开展县级领导和科级干部联系规上工业企业行动,以此推动我市重点工业企业平稳运行。

1.完善联系机制。县级领导和科级干部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每月赴企业调研2次以上,及时了解掌握企业有关情况。领导干部联系企业情况每月底报送市转型发展办公室。

2.提振发展信心。领导干部要主动听取联系企业对党委、政府工作的合理化意见,为企业转型发展出谋划策。积极宣传解读上级政策精神,帮助企业争取政策支持,进一步增强企业克服困难、加快转型发展的信心。

3.协调解决问题。领导干部要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由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建立台账,转交有关责任单位限期办理,办理情况每月通报。共性、重大问题,提请禹州市贯彻落实“四个一百”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二)开展县级领导联系服务工业重点项目专项行动

聚焦许昌市联系服务的15个重点项目推进,继续深入开展“五大建设、五大战区、五大行动”,加快推进“10+2”产业项目转型攻坚,落实《关于县级领导分包2018年工业转型重点项目的通知》(禹办〔2018〕16号)精神,带动我市工业项目加快建设。

1.建立联系机制。加强与项目所在企业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推进项目实施。县级领导至少每月赴项目所在地现场办公2次,县级领导联系项目情况每月底报送市产业转型办公室。

2.协调解决问题。县级领导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切实想方设法协调解决。项目前期,要协调有关部门办理规划、土地、环评等前期手续,加快审批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开工。项目在建期间,要指导企业制定施工方案,协调保障水、电、运等生产要素,督促企业加快施工进度,帮助化解各类信访、安全隐患,争取项目早日竣工。

3.力促投产达产。对已竣工项目,要帮助企业解决流资、用工等问题,争取早日投产。对已投产项目,要帮助研判市场形势,协调做好企业上下游产销对接,力争尽快达产见效。

(三)开展银企对接专项行动

以许昌市确立的15家银企对接企业为重点,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全市每周组织召开一次银企对接会。

1.制定融资需求清单。由市工信部门收集、整理、汇总有融资需求的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并结合产业政策、产业发展方向、产业规划布局等对企业融资需求进行分析、评估和筛选,形成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信息对接清单;市政府金融办、人行禹州市分行、许昌银监分局禹州监管办事处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自主决策、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对符合信贷条件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积极给予支持,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2.确保合作成效。银企对接成熟的项目,督促双方在对接现场签约,市政府金融办、人行禹州市分行、许昌银监分局禹州监管办事处做好跟踪服务,确保签约资金尽快落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周向市政府金融办、人行禹州市分行、许昌银监分局禹州监管办事处分别报送银企对接项目进展情况、签约情况、落地情况及落实资金额度,针对存在困难和问题,由市金融办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企对接落实资金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奖励内容,作为政府财政资金存放的重要参考依据。市政府金融办每月对银企对接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3.动态开放管理。融资需求企业名单和融资清单建成后,实施动态开放管理,根据银企对接进展情况,动态调进、调出企业名单和融资需求清单。银企对接资金落实后,及时更新补充新入选的企业名单,及时调整更新融资需求清单。针对不同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的不同产品,对企业一对一进行筛选,推送既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又符合银行机构放款条件的企业,银企对接双方不能达成意向的,及时调整洽谈对接主体。市政府金融办、人行禹州市分行、许昌银监分局禹州监管办事处等部门做好热情“红娘”,积极牵线搭桥,协调双方早日对接成功。

(四)开展化解担保链风险专项行动

1.坚持分类处置。以2020年前完成金融生态县创建为抓手,会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重点排查负债率高、受担保链影响较大等风险企业,根据企业情况分类建立台账,逐一制定化解方案。

2.强化政策支持。加强土地、房产政策扶持,鼓励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加快政府担保体系建设,扩大财政出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规模。积极推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科技金融合作、“政银通”等业务,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加大不良贷款管控和清收核销力度,提高金融债权案件的处置效率。

3.加强协调联动。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成立行政正职牵头的领导小组,针对企业情况,一企一策制定化解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对于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金额较大的担保链风险企业,由属地报请市企业服务联席会议协调处置。市政府金融办每月对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王宏武担任总召集人,市长范晓东任召集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闫冠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长成任副召集人的贯彻落实许昌市“四个一百”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每周听取“四个一百”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工作落实。

(二)健全机制。建立落实许昌市“四个一百”专项行动推进工作机制,联席会议通过召开周例会、集中督查、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工作推进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建立工作台账,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落实许昌市“四个一百”专项行动要建立工作推进台账,落实情况在联席会议上进行通报。

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不担当不尽责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