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并对外公布本级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中共禹州市委编办关于印发禹州市政府部门调整权责清单目录的通知(禹编办[2023]25 号)
2023-12-19
中共禹州市委编办关于印发禹州市政府部门调整权责清单目录的通知(禹编办[2022]22 号)
2022-12-31
禹州市委编办“三步走”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2022-12-13
中共禹州市委编办关于印发禹州市政府部门调整权责清单目录的通知(禹编办[2021]28 号)
2021-12-30
2.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本级政府及部门没有另行制定带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