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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方面,列明监督重点,用好纪律监督、交叉监督、社会监督“三项工作”举措,丰富监督方式。强化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监督,保障工作全过程纳入监督范围。充分运用“末端工作法”,针对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作风、廉政教育等方面,及时发现并反馈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重点对涉及用电营商环境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建立专项监督清单,通过对业扩报装客户回访、营业厅窗口人员考问、工程竣工结算材料清单与现场材料核对等方式,常态专项监督检查,强化精准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