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农领〔2025〕11号
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为加快全市2025年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支付进度,切实发挥中省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现对2025年第三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进行调整,并对调整后的资金项目进行批复。具体如下:
一、资金调整情况
省级下达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447万元(豫财农综〔2025〕16号),其中:150万元与原安排用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脱贫人员跨省就业交通补助项目的市级资金150万元(许财农〔2024〕44号)进行调整;297万元与原安排用于市交通运输局第一批道路建设项目中的市级资金297万元(许财农〔2024〕44号)进行调整。以上资金调整后结余的市级资金447万元(许财农〔2024〕44号)与新下达的市级资金259万元(许财农〔2025〕37号)合并用于第三批项目。
二、第三批衔接资金项目批复情况
第三批衔接资金共计706万元(其中,许财农〔2024〕44号447万元,许财农〔2025〕37号259万元),共批复道路建设项目7个(详见附表)。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调整后的资金来源,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按照项目序时进度及时申请支付资金,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监督电话:禹州市财政局 8112612
禹州市农业农村局 8609629
附件1:禹州市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批复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2:2025年禹州市交通运输局第一批道路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调整情况汇总表.xlsx
中共禹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1月12日